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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斌煌

生涯中心/綜合報導

迩來國內疫情嚴肅,本土確診案例不斷爬升,國內醫療量能吃緊,為了減緩醫療量能,中心流行疫情批示中間今(27)日宣布「措置及消除隔離治療前提」,批示官陳時中默示,隔離醫治之無症狀或輕症個案,同時符合以下二項前提,不必採檢便可解除隔離醫治,並由衛生單元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,續進行7天居家隔離,二項前提別離為退燒最少1天,且症狀減緩;且距發病日已達10天(無症狀者,病發日以採檢日較量爭論)。


至於隔離治療個案,陳時中指出,同時合適以下三項前提,得消除隔離治療,並由衛生單位開立自主健康辦理通知書,進行7天自立健康經管,三項條件分別為退燒最少1天,且症狀減緩;距發病日已達10天(無症狀者,病發日以採檢日較量爭論);1次呼吸道檢體(採一套口咽或鼻咽拭子便可)檢討SARS-CoV-2 RT-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≥30。

陳時中提示,相符上述解除隔離醫治前提者,自病院或集中檢疫場合返家,不得搭乘大眾運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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